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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大战全过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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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9 07: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Q大战,一场蔚为壮观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 !


奇虎360腾讯间的纠葛被业界形象地称为“3Q大战”
这场大战源于双方之间的“互掐”
双方为了各自利益,从2010年到2014年,上演了一系列互联网之战,并走上诉讼之路


3Q大战的来龙去脉

◆腾讯推出QQ电脑管家

腾讯先是推出QQ医生1.0,随后推出QQ医生3.2,界面及功能酷似360,同时宣布赠送诺顿防病毒软件半年试用。之后QQ医生利用2010年春节期间强行推广
敏感的360很快意识到QQ医生的威胁,一些正在休假的员工被紧急召回以应对这起突发事件。360快速反应,加上QQ医生本身产品并不成熟就匆忙上阵,很多用户陆续卸载QQ医生,其市场份额也快速降至10%以下。360成为此次交锋的胜利者


2010年5月31日,腾讯悄然将QQ医生升级至4.0版并更名为“QQ电脑管家”。新版软件将QQ医生和QQ软件管理合二为一,增加了云查杀木马、清理插件等功能,涵盖了360安全卫士所有主流功能,用户体验与360极其类似,腾讯这招让360和金山毒霸措手不及
2010年9月22日,陆续有网友反映,桌面上突然多出了“QQ电脑管家”的图标,而且会在开机时自动启动。这是QQ继2010年春节强制安装QQ医生后的第二次大规模强制安装。凭借着QQ庞大的用户基础,QQ电脑管家将直接威胁360在安全领域的生存地位


◆360强力反击
2010年9月27日,360发布直接针对QQ的“隐私保护器”工具- QQ 保镖,宣称其能实时监测曝光QQ的行为,并提示用户“某聊天软件”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偷窥用户个人隐私文件和数据。引起了网民对于QQ客户端的担忧和恐慌




◆腾讯起诉360
2010年10月14日,针对360曝光QQ偷窥用户隐私事件,腾讯正式宣布起诉360不正当竞争,要求奇虎及其关联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作出赔偿。
针对腾讯起诉,360随即回应,表示将提起反诉。在回应中,360称“各界对腾讯提出质疑,腾讯一直回避窥探用户隐私,这时候起诉360,除了打击报复外,不排除是为了转移视线,回避外界质疑”。


◆腾讯强迫用户“二选一”
2010年11月3日傍晚6点,腾讯发布公开信宣称,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要求必须卸载360才可登陆QQ,这是360与腾讯一系列争执中,腾讯方面采取的最激烈行动。一众网友“躺枪”
此举引发了业界震动,网友愤怒。业内认为,腾讯这招是逼迫用户作出二选一的选择。据360CEO周鸿祎称,被迫卸载的360软件用户达到6000万


◆法律出手,定分止争
11月5日上午,工信部、互联网协会等部门开会讨论此事的应对方案。政府部门介入,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双方停止纷争不得再发布煽动此事的新闻和讯息。
11月10日,奇虎360宣布已和QQ恢复兼容,并在官方网站发布名为《感谢有您!》公告,感谢广大用户对360软件的支持,公布了有关部门的联系方式,提醒用户若发现二者软件出现冲突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不抛弃,不放弃,360感谢有您!
  只有经历了危难时刻,才知道谁是最值得信任的人。
  今天,我们给您寄来一封感谢信,所有能够接收到这封信的人,都是360最信任的人”。


2010年11月21日,腾讯公司发布名为《和你在一起》的致歉信。双方冲突在工信部的介入下正式化解。
痛定思痛,我们在处理的方式和与用户沟通中采取的方式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起初,我们把注意力都放在“谁对谁错”“是非曲直”这样的问题上,与此同时,却忽略了用户的感受。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我们的心愿不变
和你在一起”




<hr/>三场官司定胜负


1.第一场:腾讯诉360商业诋毁案
腾讯认为,360向用户提供“隐私保护器”软件下载,专门针对QQ进行监测暗示QQ侵犯用户隐私,并在相关论坛、专题网页等使用“QQ窥探用户隐私”等言辞,构成商业诋毁。遂于2010年10月14日,正式宣布起诉360不正当竞争,要求奇虎及其关联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作出赔偿。


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定360对腾讯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360随后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腾讯诉360案做出终审判决,认定360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
2.第二场:360诉腾讯名誉侵权案
2014年4月18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360诉腾讯名誉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定腾讯公司败诉,并判罚其在腾讯网首页向360公司公开道歉7天


360诉称,2010年9月28日,腾讯在“腾讯网”发表了题为《360浏览器涉嫌借色情网站推广遭公安立案调查》的新闻文章,在未向公安机关核实过信息的情况下,出于商业竞争目的公开诋毁360产品“涉黄”,同时还在文中误导读者称“公安立案调查”攻击360公司。
360认为,腾讯公司未能以一个公平公正公允的新闻媒体身份发表涉案文章。作为一家负责任的新闻媒体应该客观如实,但腾讯利用自身媒体优势,发表了一系列针对360公司的文章,这种“公器私用”的行为,不但突破了职业道德准则,更逾越了法律底线
法院审理认定,腾讯刊发的相关涉诉文章没有披露新闻信息来源,又加之激烈言辞,容易导致公众误解,使公众产生360安全浏览器借助色情网站进行推广的倾向性认识,进而导致360的社会评价降低。最终判定腾讯侵犯了360名誉权,赔偿360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在腾讯网首页公开赔礼道歉7天


3.第三场:360诉腾讯垄断案
360对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提起反垄断诉讼,并追讨腾讯在3Q大战期间“二选一”行为对360造成的巨大损失,索赔1.5亿元人民币。此次360诉腾讯垄断案,被称为“中国反垄断第一案”
2013年3月28日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定,即时通讯与微博、社交网络等(注:商品市场)构成紧密替代关系,而且在全球性市场(注:地域市场)界定下,腾讯QQ并未占绝对主导,因此腾讯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360不服,向最高院提起上诉。360认为,一审法院在“腾讯垄断案”中,相关市场的界定(尤其是“假定垄断者测试”的运用)、对腾讯市场支配地位的分析、以及举证责任分配等多方面存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上的“硬伤”,就个案而言未能给出公允的裁判


360表示,腾讯在“3Q大战”期间,公然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强迫用户“二选一”的行为是反垄断法中典型的限制交易行为。腾讯的滥用行为使360损失了大量用户并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腾讯垄断案是最典型的严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打击竞争对手的案例,是可以写进教科书的反面典型
2014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定,腾讯旗下的QQ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该判决为互联网领域垄断案树立了司法标杆


这起被称为“互联网竞争第一案”的案件,是当时互联网行业诉讼标的额最大、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竞争纠纷案件,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竞争案。案件本身引发了行业、用户和法律界等各方关注
至此,持续四年之久"3Q大战"终于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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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9 07: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场持久战得耗费多少人财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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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9 07: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富人的游戏,贫穷限制了我们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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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9 07: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一下这场大战涉及到哪些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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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9 07: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两场官司是《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第三场官司是《反垄断法》:
第十七条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第十八条
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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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9 07: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哇!感谢大佬,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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